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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播張學友演唱會影片臉書宣傳 廠商判拘又罰錢

2022/2/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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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9日電)港星張學友與環球公司不滿演唱會合作的台灣黃姓廠商自行偷錄及剪接影片放在自己臉書當宣傳而跨海提告。北院依違反著作權法判黃拘役55天,黃的公司罰10萬元,民事判黃尚須賠張學友及環球公司各10萬元。

全案緣於,「歌神」張學友及其演藝經紀公司兼唱片發行公司(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5年10月起至108年1月間止,斥資舉辦「學友.經典世界巡迴演唱會」,經承攬簽約,台灣黃姓廠商的吊車系統使用於演唱會的舞台設計中。

但黃姓廠商卻偷錄、下載及剪接演唱會影片及照片,公開張貼於自己的臉書,用於宣傳其受某協會邀請於2019年劇場設備博覽會中演講「舞台搭建的安全管理–以歌神的四面舞台巡演為例」。張學友及環球國際唱片公司跨海提告違反著作權,案經檢方起訴,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台北地院考量黃姓廠商為宣傳所擔任主講之講座,竟未經張學友等人同意,擅自公開傳輸告訴人等享有著作財產權的影片及照片,導致對方受有一定程度的財產損害,且並未賠償告訴人等損失。

北院日前審酌,黃姓廠商所為確有不當,但他目的非基於商業目的而為,所公開傳輸的影片僅2曲目,佔整體演唱會的比例屬於微小,照片部分也是自公開網站所下載,依違反著作權法判他拘役55天,可易科罰金、黃的公司罰金新台幣10萬元;民事部分判黃須賠張學友及環球公司各10萬元以及將臉書上的照片及影片刪除。全案可上訴。(編輯:李亨山)11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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