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台年持狼牙棒手電筒打傷姪子 判有罪確定
2021/11/18 11:53(11/18 12:11 更新)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8日電)主播王佳婉丈夫呂台年涉持狼牙棒手電筒打傷姪子挨告,一審依傷害罪判刑4月、恐嚇罪拘役50天,均可易科罰金。二審駁回上訴。姪子就傷害罪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呂姓家族去年2月聚餐時,呂台年與劉姓姪子發生衝突後,涉持狼牙棒手電筒毆打姪子頭部致傷。姪子提告主張,呂台年有殺人未遂犯意,並恫稱「再看到你再繼續打你」等語,檢方偵辦後,依傷害及恐嚇罪起訴呂台年。
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呂台年的行為不構成殺人未遂罪,另考量呂男犯後坦承犯行,有和解意願等,依傷害罪判刑4月、恐嚇罪拘役50天,均可易科罰金。姪子不服提起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期間,呂台年道歉表示「叔叔再跟你道歉一次,希望你能放下」,但姪子不接受,仍主張呂台年行為應是殺人未遂。但高院維持一審認定,駁回上訴,恐嚇罪部分因不得上訴而定讞。
呂男姪子就傷害罪部分再提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編輯:方沛清)11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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