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挖眼案嫌犯出院 檢方聲請羈押
2021/11/4 18:14(11/4 18:36 更新)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4日電)9月26日在屏東高樹鄉攻擊超商女店員的思覺失調症男子,今天出院,屏東地檢署偵訊後,檢察官以重傷害未遂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男子於9月26日因超商潘姓女店員勸他戴口罩,隨即攻擊潘女,至潘女眼睛和鼻梁重創,開刀住院至10月14日才出院,男子被強制送精神科醫院治療。
屏東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得知男子經醫院治療評估結果,可在今天出院訊息,承辦檢察官立即指揮里港警分局員警持下午3時複訊的傳票到醫院,由男子收受,經同意後,由警方偕同男子至地檢署接受訊問。
檢方表示,男子曾在今年6月30日在屏東縣高樹鄉某早餐店內,持菜刀砍傷被害人范姓婦人,今年9月26日又在高樹鄉某超商店內,徒手毆傷被害人潘姓女子的雙眼,涉嫌殺人未遂及重傷害未遂等案件。
經承辦檢察官訊畢後,認為男子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2項的殺人未遂及同法第278條第1、3項的重傷害未遂等罪嫌重大,所犯為5年以上的重罪,且有事實足認被告有逃亡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編輯:謝雅竹)11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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