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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犯刑後強制治療互踢皮球 衛福部最終收治

2021/9/27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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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7日電)立法委員葉毓蘭今天指出,為性侵犯做刑後強制治療的衛福部大肚山莊,因限期從台中監獄遷出而拒收「新人」,各單位互踢皮球,擔心縱狼回社區;經協調,衛福部大肚山莊收人。

性侵犯刑後強制治療收容現況,都在台中同一棟建築物「大肚山莊」,隸屬法務部矯正署台中監獄,一樓由台中監獄培德醫院治療,法源依據為「刑法」,目前有54人;二樓出租給衛福部草屯療養院,法源依據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目前有9人接受治療,包含這名「新人」。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法務部長蔡清祥、衛生福利部次長李麗芬、行政院官員等列席就「性侵害加害人刑後治療之因應配套」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召集委員葉毓蘭提及衛福部拒收「新人」事件雖落幕,但仍擔心63名性侵犯,在回歸社區時,就算併用電子腳鐐,仍可能變成不定時炸彈,特訂此專題要求各單位報告。

立法委員楊瓊瓔則說,這名「新人」因羈押期將屆滿,又遇到衛福部大肚山莊不收,她之前才會召開記者會,擔心被縱放社區,引起恐慌。她今天則要求衛福部就目前社區處遇4500多人,須好好追蹤,避免再犯。

大法官去年底做出釋字第799號解釋指出,現行性犯罪者刑後強制治療制度,長年運作結果有趨近於刑罰,悖離明顯區隔的憲法要求;為避免未來受違憲的指摘,要求有關機關應自解釋公布日起3年內有效調整改善。

衛生福利部次長李麗芬報告時指出,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2條之1強制治療規定,經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雖無違憲,但為確保受處分人司法權益,已研擬此法修正條文,訂定強制治療期間為3年,但經鑑定、評估,認有繼續執行必要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向法院聲請延長,每次以3年為限。

李麗芬提及,為符合大法官對於強制治療與現行刑罰應有明顯區隔的解釋意旨,大肚山莊須自台中監獄遷出;民國110年7月至9月,衛福部已與4家醫院洽談承作強制治療處所意願,但都因床位資源、地處市區、專業處遇人力遴用問題,表達尚無接辦處所意願,將持續與其他醫療機構洽談設置處所可能性。

蔡清祥則說,依刑法第91條之1規定,性侵害加害人於徒刑執行期滿前或依其他法律規定,於接受輔導、治療後經鑑定、評估,認有再犯危險者,得對其施以刑後強制治療,且該強制治療之期間,直至再犯危險顯著降低為止。

蔡清祥指出,積極改善刑後強制治療,能與刑罰執行明顯區隔,現行維持受處分人每週可接見家屬2次外,會依受處分人個別狀況或調整、延長接見時間及家屬懇親。文康教化部分,採購有益治療的圖書及視聽影片供其等閱覽;積極延聘專業處遇人員,開設繪畫或音樂治療等輔助課程,以強化治療量能。

另針對大法官解釋,對於刑後強制治療有無修法的必要及修法內容,蔡清祥指出,已於110年8月間,與國立政治大學簽立「刑後強制治療制度之研究」委託研究計畫案,期透過研究外國法律規定或制度,並廣徵審、辯、學、民間團體等各界意見。

法務部自95年間以來,不斷努力尋求與醫療機構合作設置強制治療之處所,因種種因素未成功,而目前這樣的困境仍舊存在。(編輯:方沛清)1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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