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涉殺祖母盜領存款、保險金 檢方起訴求處死刑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3日電)台中市阮姓男子6年前涉嫌殺害祖母後盜領存款與保險金,檢察官偵辦後,依證人證詞、查扣證物及測謊報告等證據,依殺人、詐欺等罪嫌起訴阮姓男子,並建請法院處以死刑。
中華民國刑法規定,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未遂犯罰之。
全案緣於國立中正大學劉姓女大生14年前失蹤,警方日前清查失蹤人口,發現劉姓女子男友阮姓男子的祖母6年前也失蹤,今年4月搜索阮姓男子住處,發現關鍵證物。
根據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起訴書,36歲阮姓男子在祖父民國103年死亡後,為圖78歲郭姓祖母鉅額資產,在祖母104年4月22日自醫院出院返家後,以不明方式殺害,再棄置遺體於不詳處所,遺骸至今下落不明。
阮姓男子為免犯行曝光,對親友間質問,先藉口祖母在休養不宜打擾,或再以安排住進安養院、與朋友外出遊玩、經親人帶往北部就醫或自行外出失蹤等虛構情節,企圖掩飾祖母已死亡。
阮姓男子為免留下死亡跡證,更將祖母身分證、全民健康保險卡、存摺及銀行保險箱鑰匙等藏在住處廚房天花板維修孔中,並將祖母生前使用的全口可拆式假牙,放在祖父骨灰罈內,並藏放家中。
阮姓男子得知祖母生前投保多筆高額投資型保單,106年5月10日偽造祖母簽名後,通知林姓女業務員到住處,申請解約保單,但林姓女子未見到郭姓女子就協助申請;阮姓男子與母親楊姓女子共謀,由母親接聽保險公司電話,偽裝成祖母身分核對資料而成功解約。
阮姓男子除盜領解約保險金新台幣130萬元,並到銀行盜領祖母存款312萬餘元。
阮姓男子妹妹106年間質疑哥哥盜領祖母存款,反遭阮姓男子毆打、持電擊棒施暴,阮姓男子妹妹事後提告,檢方偵辦後發現郭姓女子疑遭阮姓男子殺害而展開偵辦。
檢察官偵辦後,楊姓、林姓女子依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嫌起訴。
至於劉姓女大生失蹤部分,檢警仍在調查。(編輯:李明宗)11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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