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文物展 遷台前手寫裁判書影本曝光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0日電)最高法院今起舉辦「鑑古知今,歷史印記」司法文物與藝術特展,展出最高法院5則遷台前的手寫裁判書影本等文物,反映法律意涵的演進及當時社會、經濟型態等多面向意義。
「鑑古知今,歷史印記」司法文物與藝術特展今天起至12月17日,於最高法院地下一樓文藝走廊展出;院長吳燦於揭幕時表示,欣賞這些運筆風格迥異、筆酣墨飽的手寫裁判書影本,可以看到裁判書書寫的演化,品讀法不徇情、言簡意賅的裁判內容。
吳燦表示,前院長楊仁壽、楊鼎章多次與司法院司法行政廳組團前往南京第二歷史檔案館考察並與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座談,歷經5年多努力,於104年順利取回最高法院遷台前判例全文影像,包含民國20年至38年間民事判例判決書1029例及刑事判例判決書1200例。
吳燦說,因為該時期的判決均以毛筆書寫,且無標點符號,編輯同仁反覆比對逐字辨識並查閱相關資料,在全體庭長、法官及編輯努力下,於105年10月出版「民國20年至38年判例全文彙編」民、刑事各2冊,為司法史保留珍貴的一頁。
吳燦指出,為使同仁及民眾欣賞最高法院前輩的智慧結晶,本次展覽特別展出最高法院26年至64年的法官手寫裁判書影本18則,其中遷台前的裁判書有5則,遷台後13則,民、刑事各9則;除2則判決書以鋼筆書寫,其餘16則皆是法官以毛筆書寫。
展出的手寫裁判書影本包括曾任最高法院院長、前司法院大法官陳樸生任最高法院審判長及法官時的刑事判決書,及最高法院首任女性庭長、前司法院大法官范馨香擔任最高法院法官時的民事判決書。
吳燦表示,本次展覽也一併展出最高法院所收藏遷台前的廢舊鋼印,及最高法院從47年9月1日啟用,直至106年5月11日因長久使用磨損變形,完成繳銷程序後自行典藏的舊印信。
他說,這些具有沿革傳承的手寫裁判書及典藏文物,見證司法演變的斑斑軌跡,希望賦予文物完整的收藏與研究空間,保存人民對司法的記憶,得以鑑古知今,讓民眾更親近司法、瞭解司法。(編輯:李亨山)11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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