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持瓦斯槍攻擊他人家貓 北檢依違反動保法起訴
2021/7/8 12:46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8日電)台北市吳姓男子持瓦斯槍朝他人住處陽台上曬太陽的家貓射擊,導致貓隻受有右側鼻甲骨盡毀等傷害。吳男到案坦承無聊、好玩才犯案,台北地檢署今天依動物保護法將他起訴。
全案緣於,台北市警方4月間接獲報案,指稱文山區溪口街有家貓在陽台曬太陽卻遭人開槍,貓隻右側顏面遭鉛彈擊中,導致右側鼻甲骨盡毀,喪失部分呼吸、嗅覺功能。
警方調閱相關資料分析比對,查出家住羅斯福路5段附近的吳男涉有重嫌,檢具相關資料向台北地檢署和台北地院聲請拘票、搜索票,拘提吳男到案,並查扣瓦斯槍、鉛彈237顆和鋁彈50顆等證物。
吳男到案坦承犯行,表示因為無聊、好玩才朝貓隻開槍;檢察官認為,吳男涉犯動保法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嫌,今天提起公訴。
另方面,警方鑑識扣案的瓦斯槍後,發現殺傷力未達標準,檢察官就吳男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處分不起訴。(編輯:陳仁華)11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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