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在高雄派出所旁幫女子拍裸照 記大過1次
2021/6/28 16:45(6/28 17:16 更新)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8日電)崔姓女子27日在高雄市警局哈爾濱街派出所旁拍攝裸露照片,還張貼在網路上,經查掌鏡者竟是保四總隊支援台中市某警分局的林姓員警,此員警因嚴重影響警譽,今天被記大過1次。
警方指出,崔姓女子在網路上以「女王」自稱,27日清晨她在高雄市警察局哈爾濱街派出所旁拍攝裸露照片,事後更張貼到自己的推特(Twitter)。經查為崔女掌鏡的竟是支援台中市某警分局的林姓員警。
林員所屬警分局今天召開人評會考核,認為林員身為警察人員,行為失檢影響警譽,行政懲處從重記大過1次,並列輔導對象加強考核。
警分局指出,34歲的林員去年1月自特考班畢業,去年7月實習期滿分發保四總隊,去年8月支援台中某警分局偵查隊,負責「無毒校園」專責警力。
警方調查,林姓員警在休假期間,應崔女邀約前往高雄相聚,後來幫崔女在高雄市警察局哈爾濱街派出所旁拍攝裸露照片,隨後崔女將照片上傳網站,2人涉嫌違反侮辱公署罪以及妨害風化罪,全案函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另外,林員坦承24日在台中市西屯區也幫崔女拍攝裸照,警方後續將調查釐清。(編輯:戴光育)11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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