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總長為呂金鎧非常上訴 冤平:盼公平審判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7日電)呂金鎧被控犯下民國82年中興大學女學生命案,因捨棄上訴遭判刑20年定讞。檢察總長江惠民日前提起非常上訴,台灣冤獄平反協會表示,期盼呂金鎧能得到一次公平審判的機會。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說,全案為陳錫卿(已判處死刑定讞未執行)一人所為,呂金鎧案發時不在場,未參與犯案,事後又遭警方刑求,且因案發時與審理期間的DNA檢驗問題才導致呂金鎧被認定為共犯。
羅士翔表示,當時台灣高等法院更六審宣判時,辯護人並不在場,呂金鎧顧及父母年邁等情況,在龐大身心壓力下輕率填寫捨棄上訴聲請書,返回看守所即反悔,律師趕緊上訴,卻因呂金鎧已捨棄,遭高院裁定上訴駁回。
他說,呂金鎧已於101年假釋出獄,83年至101年間都在監所度過,後來聲請再審3次都遭駁回,律師團105 年間曾向最高檢察署請求提起非常上訴但失敗,很感謝最高檢這次審慎研議後提起非常上訴。
羅士翔指出,非常上訴對呂金鎧而言是非常重要的進展,全案對呂金鎧而言並非公平審判,更何況當時呂金鎧在沒有辯護人在場,也沒有看到判決書的情形下,直接捨棄上訴,捨棄行為是否合法有效,也有爭議。
羅士翔說,檢察總長是針對高院在更六審判決後的「上訴駁回」裁定提起非常上訴,未來若獲最高法院支持,案件應該是回到更六審宣判後可上訴的狀態,屆時律師團會做好上訴的準備,也希望呂金鎧能得到一次公平審判的機會。
全案起於82年間,一名中興大學范姓女大學生經家教中心安排,前往當時台北縣中和市一處公寓3樓面談後遭性侵喪命;檢警追查,認為公寓住戶麵包師傅呂金鎧與借住的友人陳錫卿涉嫌,83年初將2人查獲到案,陳男咬出呂男是共犯。
呂金鎧更六審被判刑20年後捨棄上訴而定讞,陳錫卿則被判死刑定讞。
冤平協會網站指出本案疑點重重,包括案發後呂金鎧接受5次警詢明確表示未涉案,事後卻寫下自白書,且有遭刑求的證據。
此外,更六審囑託刑事警察局再為鑑定,經刑事局以最新的STR鑑定法鑑定,發現現場採得疑似精液的體液檢體只有一名男子的DNA,請求法院補送陳、呂檢體,但法院並未補送,仍判呂金鎧與陳錫卿共同性侵被害人及殺人未遂罪成立。
而陳錫卿上訴後,最高法院再次發回,更七審法院補送二人DNA檢體,經刑事局比對,該檢體與陳錫卿相符,排除呂金鎧。(編輯:李亨山)11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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