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一起吧」假愛情真詐欺 女騙108萬判2年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5日電)劉女透過交友軟體認識謝男,劉女以債主討債、腳受傷等理由,答應謝男只要匯款就願意和他發生性關係,謝男先後交出108萬及一顆鑽石,劉女今天被依詐欺取財罪判有期徒刑2年。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刑事判決書,有詐欺前科的劉女透過交友軟體認識謝男,劉女利用謝男想和異性發生性關係的弱點,多次謊稱有債主上門討債,希望謝男幫忙償還債務。
判決書指出,民國109年3月,劉女先稱有3名債主上門討債,謝男先後匯了新台幣8萬8000元給劉女,劉女食髓知味,又謊稱債主拿著劉女乾媽開立的50萬元支票討債,如果謝男可以幫她,就同意謝男「我們在一起吧」的要求,謝男則說會先匯5萬元,要劉女叫春給他聽,才願再匯出其餘款項。
謝男匯出5萬後,劉女卻拒絕男方要求,謝男又要求劉女跟他發生性關係,才願意借給劉女50萬,2人相約在彰化二林鎮中正國小見面,謝男拿50萬元現金給劉女,劉女不僅未和謝男發生性關係,反而獅子大開口,又以自己因為有案在身、沒收到開庭通知遭通緝等理由,先後騙得現金10多萬元。
謝男則稱自己有一顆價值約5萬多元的鑽石,可以借劉女拿去當鋪典當;劉女拿走鑽石後,謝男詢問鑽石典當多少錢,劉女只說還沒問,反而又向謝男索討坐車去當舖的「油錢」1萬多元。
直到去年5月11日,謝男不甘心受騙上當聯繫警方,又告知劉女,他的母親已同意出借23萬多元,2人相約在芳苑鄉一間超商碰面,劉女抵達超商和謝男碰面,雙方說好一手交本票一手交錢,劉女一拿出本票就被埋伏的員警逮捕。
判決書指出,劉女先後騙得108萬5000元及一顆鑽石,法官認為劉女利用告訴人感情經驗不足,以及急於與異性發生性關係弱點,以各種話術讓告訴人以為遇到真愛,投注感情,再以虛假理由要求告訴人支付金錢或借款,涉犯刑法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編輯:陳仁華)11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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