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杉原灣17歲學生溺斃案 帶隊老師3萬元交保
2021/3/2 19:41
(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2日電)台東一所弱勢兒少扶助家園蘇姓輔導員28日帶學生到卑南鄉杉原灣海邊戲水,其中17歲李姓學生被海水捲走溺斃,台東地檢署初步調查,蘇姓輔導員涉過失致死罪,諭令3萬元交保。
二二八連假蘇姓輔導員(老師)帶著來自不同學校、年紀不同約10多歲的10名學生,到台東杉原灣海邊(美麗灣渡假村海灘)戲水。不料,其中17歲李姓學生疑似體力不支,被海浪越帶越遠,游不回來,導致溺斃。
台東地檢署檢察官今天約談蘇姓輔導員和台東縣政府相關人員。主任檢察官曾揚嶺表示,初步調查,失事海域是沒有核准開放的海域,且沒有安全救生設備,被告蘇女涉犯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嫌重大,諭知新台幣3萬元具保候傳,其餘證人請回。地檢署將持續深入追查,以釐清事發之原因。(編輯:黃世雅)11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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