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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辱罵吃軟飯 男子弒父遭判刑20年定讞

2020/12/21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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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1日電)高雄蘇姓男子因工作不順,不滿多次遭父親嚴厲數落、辱罵「吃軟飯」等語,刺殺父親死亡後,欲自殘同歸於盡。二審判處蘇男有期徒刑20年,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全案緣於,蘇男因患病無法在外工作,他不滿父親持續以他事業無成為由責罵,而心生怨恨,民國106年11月間,蘇男到父親住處例行探視,再次遭到父親嚴厲數落、辱罵「吃軟飯」等語,要他不要再回來。

蘇男因無法壓抑怨恨,萌生殺父念頭並買下短刀藏放,預計伺機以短刀殺父後再自殺,自此未再探視父親。

107年10月間,蘇男認已生無可戀,可以下手實行與父親同歸於盡的計畫,在同年月28日上午10時許,帶著短刀進入父親家行凶,往父親胸部等處連續行刺後,再自殘欲同死。警消接獲報案趕往,將父子送醫急救,父親宣告死亡。

一審橋頭地方法院審酌蘇男平日均有持續探視父親,對父親態度很尊敬,並非完全不顧養育之恩及親情,可惜終因個人長期累積的怨恨不滿,加上久病厭世,造成無法挽回的憾事,依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判處17年徒刑。

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二審認為蘇男不思養育之恩、將人生的失敗都歸咎給父親、毫無悔意,加重刑期,依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判處20年徒刑。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並無違背法令,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張銘坤)109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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