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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馬英九收魏家10億 吳子嘉判賠160萬元確定

2020/12/17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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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7日電)媒體人吳子嘉103年指稱,頂新魏家捐10億元政治獻金給前總統馬英九。高院更一審認定吳子嘉未經查證,判須賠償馬英九160萬元。最高法院今天駁回吳的上訴,判賠確定。

這起案件源於民國103年10月15日,吳子嘉在美麗島電子報上撰寫一篇標題為「吃頂新黑錢,馬英九準備坐牢?」文章,提及「馬團隊在總統競選期間,曾收了頂新魏家逾10億的政治獻金」、「吃頂新黑心錢的馬團隊,恐怕要做好坐牢的準備。」遭馬英九求償。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調閱特偵組簽結馬英九被告發涉嫌違法收受頂新集團政治獻金案的資料,發現馬英九並無具體犯罪事證,另調查吳子嘉提供的新聞報導等資料,認為可信度甚為薄弱。

一審認為,吳子嘉未經查證,就在美麗島電子報發表這篇言論,供不特定多數人閱覽、轉載,導致馬英九名譽嚴重受損,審酌兩造身分、地位,馬英九求償新台幣300萬元過高,應減為180萬元。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維持180萬元賠償金額。吳子嘉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去年發回高院更審。

高院更一審改判吳子嘉賠償馬英九精神慰撫金160萬元,案經最高法院今天駁回吳子嘉的上訴,全案確定。

另方面,馬英九請求吳子嘉登報道歉部分,最高法院去年已判吳子嘉必須在蘋果、自由、美麗島等3電子報上刊登道歉聲明確定。(編輯:張銘坤)10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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