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警遭指控吃案 原來是孫子騙阿公苦肉計誣陷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15日電)今天有媒體報導民眾向台南市警方報案稱友人遭凌虐,拖半年才拿到報案三聯單。警方追查後發現是孫子勾串債主自導自演苦肉計,共謀詐騙祖父付錢的誣陷,將依法偵辦。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指出,此案報案人王姓男子於6月10日到第五分局和緯派出所報案,指稱另名王姓男子遭人拘禁、凌虐。但因報案人所述發生時間及地點不詳,員警依規定受理後填具「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並將受理案件登記表交付報案人,不須開立報案三聯單。
警方指出,報案人於11月6日再度到和緯派出所報案,並提供較具體的發生時間、地點及案發經過,和緯所依規定開具報案三聯單,並將案件移轉至發生地白河分局偵辦,並無怠惰偵辦情事。
警方指出,報案人指稱案件發生時間可能在109年3月左右,但透過戶役政系統調查發現,對方所指的被害人在今年5月中旬刑滿出獄,8月及11月分別因案遭台南地檢署通緝在案,員警數度查訪找不到人。
警方深入調查後發現整起事件疑似為債務糾紛引起,陸續通知陳姓、鄭姓、胡姓等3名嫌疑人到案,3人均否認有拘禁、凌虐情事,並供稱與王姓被害人串通好自導自演苦肉計,意圖以拍攝王姓被害人受虐影片、相片,詐騙被害人的祖父交付金錢。
警方指出,3名嫌疑人並供稱王姓報案人全程知情,今天下午通知報案人到案說明。王男向警方表示,他與陳、鄭、胡3人為公司合夥關係,第1次報案動機為取信王姓被害人祖父,並不想讓案情曝光,才對案情多有隱瞞,第2次報案是因公司拆夥,為報復分帳不清,才透露部分相關案情。
警方指出,此案初步查證有關妨害自由部分為自導自演,全案依詐欺、偽造文書及誣告罪嫌進一步偵辦。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並呼籲民眾,警方受理民眾報案,如涉及刑事案件一定要求同仁立即開立報案三聯單,請民眾也不要有不良意圖,故意提供錯誤訊息,誤導警方偵辦,至身陷囹圄。(編輯:李錫璋)10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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