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移工涉當密醫 微整型上百人遭逮送辦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3日電)越南籍25歲鄭姓女移工在桃園成立工作室當密醫,2年來替上百人微整型,獲利約300萬元;移民署桃園市專勤隊1日搜查後,將鄭女依違反醫師法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桃園市專勤隊表示,今年8月接獲民眾檢舉,一名25歲越南籍鄭姓女子以移工身分來台後,一邊在新竹某工廠當女工,一邊在桃園當起整型密醫。
桃園專勤隊調查,鄭女2014年來台工作,2018年間在桃園火車站附近成立工作室開始微整型副業,項目包括豐唇、割雙眼皮、除痣、施打玻尿酸、肉毒桿菌等醫美微整型手術,手術過程甚至在臉書(Facebook)開直播,藉此吸引客人。
由於鄭女宣傳得宜,不少人誤以為她是真的醫師,加上她收費低廉,除了外籍移工外,也有國人預約接受鄭女手術;開業近2年來約有300至400人到她的工作室做過微整型手術,2年來初估獲利約新台幣300萬元。
案經桃園市專勤隊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1日會同桃園市衛生局等單位至鄭女工作室搜索,當場查獲鄭女正在替另名越南籍勞工進行臉部麻醉行為。
衛生局稽查員也在鄭女工作室及住家查獲手術切刀、針具、電燒筆、肉毒桿菌菌液、玻尿酸藥劑、麻醉藥物等醫療用具和藥劑,工作室內的垃圾桶內也發現血液殘留棉片。
鄭女坦承有執行醫療美容工作,但辯稱是因為曾在越南的美容室工作,替客人進行過微整型美容,並不知道在台灣需要醫師執照才能執業,並拒絕提供醫美服務清冊及帳本;其餘涉案資料、醫療器具、非法進口藥品、不當所得現金、相關醫療紀錄等則被查扣。
桃園市衛生局長王文彥表示,根據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由於鄭女未具醫師資格,私自於美容工作室為民眾進行醫療業務行為,已違反醫師法第28條規定,全案訊後依違反醫師法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編輯:李錫璋)1091103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