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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仲介烏克蘭代孕收錢不聞問 夫婦獲判無罪

2020/10/7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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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7日電)林姓男子與吳姓妻子被控仲介一對夫妻找烏克蘭女子代孕,簽約收錢後不聞不問,檢方將2人依違反人工生殖法起訴。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罪證不足,今天判2人無罪,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林姓夫婦在網路刊登前往烏克蘭地區進行人工生殖相關訊息,藉以招攬精子、卵子及代理孕母的需求者。有一對夫婦看到訊息後主動與林姓夫婦聯繫,雙方於去年3月1日見面簽約。

這對夫妻指控,他們先後支付2萬7000美元(約新台幣81萬元),並於去年8月4日赴烏克蘭。未料,林姓夫婦隨即不聞不問,導致代孕計畫失敗,因此提告。士林地檢署今年4月間依違反人工生殖法起訴2人。

林姓夫婦在法院審理時否認犯罪,吳女表示,雙方合約內容是預估到烏克蘭申請代理孕母所需的準備文件及可能所需費用,只收取1萬2000美元簽約金,用途包括到烏克蘭及俄羅斯的簽證費、住宿費、交通費、鐘點費等,不包括醫療行為。

吳女指出,這對夫婦給付的1萬5000 元是交給烏克蘭仲介,不是給她,她也沒有拿到任何佣金,況且後來已終止合約,後續都是這對夫婦與烏克蘭仲介聯絡,醫療行為部分都是烏克蘭仲介那邊處理的。

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依卷內證據,無法認定被告所收取1萬2000元美元簽約金,服務內容包含為特定診所醫師或卵子提供者與這對夫婦說合及媒介訂約,也缺乏證據認定林姓夫婦就此部分約定報酬,與人工生殖法構成要件不符,判決2人無罪。全案可上訴。(編輯:陳清芳)109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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