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修法 二審嚴格續審制引進專家參與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5日電)司法院今天通過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施行法及公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訂未來第二審採嚴格續審制、引進專家參與程序,為使民間公證人懲戒透明化,全部公開於司法院官網。
司法院發言人張永宏指出,草案特色,第1為更專業,第2為審判更有效率,第3則是實現數位化;專業指的是在民事訴訟中,引進專家委員制度跟法律專家制度,來協助法官更容易發現事實以及正確的適用法律,不可能法官所有的知識都具備,需要專業人員來協助。
張永宏指出,更有效率部分,必須有計畫的去審理,法官與當事人擬定審理計畫,這就好像是出遊計畫一樣,在有限時間內達到最好效果,另外在二審程序當中,須一定程度截斷當事人提出無限擴張或者是無限追加行為,讓爭點和審理程序,能集中審級。
張永宏表示,數位化部分,公證法修正,包含公證遺囑查詢,以及公證人懲戒資料公開,往數位政府更邁進一步。
民事廳廳長李國增表示,修法草案明訂未來第二審採嚴格續審制,將加速案件定讞時間及審案效率,落實改革為金字塔訴訟,例如現行當事人提起上訴,若沒提出上訴理由,將造成審理延滯,這次修法明定限制,如果當事人沒提出上訴理由,審判長訂出期限,若期限到上訴人仍沒提出,審判長即可駁回上訴,促使當事人善盡速審義務,加快審案效率。
李國增強調,引進專家委員制度,舉例,胃癌病患控告醫師誤診求償,法官找來醫事專業委員說明,胃部潰瘍,須做切片,若為胃裡面長腫瘤往外長的潰瘍,即是胃癌病徵,若為胃外部往內潰瘍,則是吃壞東西,協助法官更容易發現事實,但專家陳述不能當證據,現行法專家證人及鑑定人的陳述才能當證據。
李國增提及,現行重大食安或工安事件求償案,往往須漫長訴訟,修法草案明定,法官與當事人擬定審理計畫外,讓第一審成為事實審審判中心,第二審採事後審及嚴格限制的續審制,也就是當事人在第二審提出新攻擊或防禦方法,以因非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為限,將可加速審案效率。
李國增表示,3項草案,司法院院會今天通過後,將送往立法院審議。(編輯:方沛清)10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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