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車禍流浪犬送醫未結清餘款 女遭告詐欺不起訴
2020/8/19 14:33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19日電)桃園市一名陳姓女子去年將一隻受傷的流浪犬送到動物醫院急救,付款新台幣1萬元,院方認為陳女事後未將狗領回、餘款未付,控告陳女詐欺;桃園地檢署偵結,將陳女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桃園市34歲陳姓女子去年12月間將一隻車禍受傷的流浪犬「烏龍茶」帶到獸醫院治療,表示願意負擔住院費等,並當場支付1萬元;動物醫院事後以陳女沒有結清4萬餘元醫療費用、聯絡不到人、未將「烏龍茶」領回,控告她詐欺。
檢方偵訊時,陳女表示,當時在路旁看到「烏龍茶」被車撞傷才將牠送醫,且當時對於醫院表示後續治療還會有陸續的費用,她有向院方說「如果救不起來就不要救了」,當下也有支付1萬元現金,並沒有詐欺犯意。
檢方調查,陳女當天確實有支付1萬元醫療費,留給動物醫院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及聯絡電話等均正確,可見她個資非虛構。
檢方認為,陳女並非自始無付任何款項,可見她並無詐欺犯意,今天偵結,以不起訴處分;本案屬民事侵權債務糾葛,告訴人應循民事程序解決。(編輯:李錫璋)10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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