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糾紛男自潑汽油燒傷 與女友互指點火釀禍
2020/8/1 16:01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嘉義市1日電)黃姓男子昨天深夜偕洪姓女友到嘉義市親水公園,過程中發生爭執,黃男拿出汽油往身上淋,隨後全身著火,警消趕到現場,黃男稱是洪女點火釀禍,洪女否認,警方正在釐清案情。
嘉義市消防局指出,昨天深夜11時許接獲民眾報案,在親水公園有人全身著火,同一時間嘉義市警察局也接獲報案電話。
警消趕往現場,黃姓男子(40歲)身上火勢已熄滅,頭臉、前胸、臀部和雙手皆有燒燙傷,消防員以生理食鹽水進行沖洗消毒,再用無菌紗布覆蓋,送往嘉義基督教醫院搶救,今天早上轉送到台南市奇美醫院救治,目前插管治療。
黃姓男子向救護人員表示,火不是自己點的,是女友點的。黃姓男子的父親得知此事,到嘉義市興安派出所對洪姓女子(55歲)提出傷害告訴。
警方調查,黃姓男子昨晚與女友一起騎乘機車到加油站購買汽油,然後再到親水公園散步,據目擊者指證,兩人在談話過程中發生爭執,黃男情緒激動拿出預先買的汽油往自己身上潑,下一秒只見黃男成為火球。
洪姓女友稍早被帶回興安派出所訊問,洪女供稱,黃姓男子是為了證明自己很愛她,才會澆汽油自焚。
興安派出所長詹文偉表示,黃姓男子目前在台南市奇美醫院插管治療,警方暫時無法偵訊,實際起火原因仍在調查,已調閱監視器釐清案情。(編輯:謝雅竹)10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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