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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逃漏稅逾4億元 張煥禎一審被判3年4個月

2020/7/9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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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9日電)桃園市聯新國際醫療集團總院長張煥禎涉逃漏稅逾新台幣4億元,一審的桃園地院今天宣判,張煥禎被依共同犯稅捐稽徵法逃漏稅捐罪,判處共應執行3年4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張煥禎遭控,指示醫院彭姓財務處長協助逃漏個人所得稅,彭女隨即向醫院盧姓女員工商議借用帳戶,並取得盧女銀行帳戶、印章等,作為張煥禎逃漏稅的人頭帳戶,彭女及另一名林姓會計也提供個人帳戶,協助逃漏稅。

判決指出,彭女與林女在2007至2016年間,8次指示院內不知情員工將醫院每日非健保項目的部分現金收入,轉至非醫院的金融帳戶、處所,再由彭女將上開現金收入,從張煥禎經營醫院個人執業所得稅用途帳戶資訊中剔除,總計逃漏稅超過4億元。

合議庭認為,張煥禎雖然矢口否認犯行,並在遭稅捐機關查報後主動補繳,彭女及林女也坦承是她們所為,但涉嫌逃漏稅金額每年約300至8000萬元不等,金額龐大,張男不可能不知情,未採信他的說詞。

合議庭表示,張煥禎、彭女、林女、盧女涉共同犯稅捐稽徵法逃漏稅捐罪,但考量張煥禎在桃園地區經營醫院對在地醫療服務貢獻良多,且熱心公益,因此酌情各判張煥禎有期徒刑8個月至1年8個月不等,共應執行3年4個月;彭女、林女及盧女等人,各判2年、1年及6個月不等徒刑。全案可上訴。

這起逃漏稅案,在認罪協商階段還牽扯出前法務部長邱太三、前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疑涉關說案,事發後邱太三與彭坤業相繼辭職、調離。監察院就此關說疑案立案調查,2月11日召開第2次彈劾案審查會,邱太三、彭坤業均彈劾未通過。(編輯:戴光育)109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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