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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車載客被抓包 賺150元挨罰10萬遭吊照

2020/7/7 17:11(7/7 17:2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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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7日電)白牌車非法載客營業當心因小失大。苗栗一名男子今天以自用車在竹南地區載客前往竹南火車站,酌收新台幣150元,遭苗栗監理站會同警方攔查,挨罰10萬元並遭吊扣駕照、牌照。

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苗栗監理站表示,近日接獲民眾檢舉,竹南地區疑有「白牌車」違規攬客營業,今天根據檢舉資料、可疑車號,會同苗栗縣警察局前往違規營業熱點攔檢,共攔檢5輛可疑車輛,查獲周姓男子駕駛白色自小客車,收費載送2名乘客。

苗栗監理站指出,周男坦承以喊價方式收費,載客2人前往竹南火車站,一趟酌收150元車資,車上乘客則稱,坐白牌車比較便宜,所以常會叫車;執法人員當場掣單舉發,處以10萬元罰鍰,並吊扣白牌車駕駛駕照及汽車牌照。

苗栗監理站站長蘇淑賢表示,「白牌車」為自用車,不屬於公路監理機關列管營業車輛,不得載客營運,如違法經營計程車客運業,將依公路法第77條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其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得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非滿2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此外,如有合法計程車行掩護非法營運行為,最重將予廢止營業執照。

蘇淑賢呼籲駕駛人切勿以身試法,否則因小失大,得不償失,同時民眾若搭乘違法白牌車發生事故或糾紛,恐面臨求償無門,應選擇合法汽車運輸業者,以保障自身權益。(編輯:方沛清)109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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