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化身共諜發展組織 遭判刑9月確定
2020/6/22 11:24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2日電)凃姓台商涉為中國吸收退役軍人充當共諜及交付「戰備教則」等文件,高雄高分院更一審認定文件非機密文書,依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判刑9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確定。
全案緣於,高雄地檢署指揮警方及憲兵隊於民國105年間查獲凃姓商人涉嫌自98年穿針引線、引介從士官長退役轉任保全的王姓男子,與中國情蒐單位認識,協助刺探、吸收在職軍職人員,代為蒐集國軍業務上文書或消息。
檢方表示,王男再涉嫌吸收當時仍在役的侯姓士官,下載國軍人事「戰備教則」資料交付王男,再轉交凃男獲得新台幣2萬元酬勞,王男分給侯男1萬元;侯男陸續交付「軍事準則」等資料後再得酬勞。
檢方指出,王男又吸收當時仍在役的陳姓士官,要求幫忙蒐集軍事準則等資料,每筆代價1萬元,陳男下載「空軍資通電教則」等文件列印紙本交付王男、凃嫌等人,再轉交對岸。
高雄地檢署106年間起訴王男、侯男、陳男以及凃姓台商;法院審理期間,王男、侯男、陳男陸續判刑確定,最高法院僅將凃姓台商涉案部分發回更審。
高雄高分院更一審認定,軍事準則、教則等文件,並非機密文書,但涂姓台商為中國發展組織,仍違反國家安全法,判他9月徒刑。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編輯:張銘坤)10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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