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正二蔡啟塔涉收回扣 判刑定讞須入監
2020/6/3 17:00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3日電)前立委林正二被控指示助理替多個鄉鎮市公所爭取補助款,從中收取回扣。最高法院今天駁回林正二針對其中8罪的上訴定讞,各判刑1年6月至14年不等,須入監服刑。
林正二涉8罪判刑定讞,實際執行刑期將由法院另行裁定。至於林正二涉及台東縣大武鄉公用工程收取回扣部分,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
此外,同案被告花蓮縣議員蔡啟塔,在擔任花蓮市長任內涉嫌收回扣,二審法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7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針對林正二等被告啟動防逃機制。(編輯:張銘坤)10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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