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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烏克蘭代理孕母收錢不聞問 夫婦遭起訴

2020/4/13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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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3日電)林姓男子與吳姓妻子涉仲介一對夫妻找烏克蘭女子代理孕母,簽約收下2萬7000美元(約新台幣81萬元)後,卻不聞不問,導致代孕計劃失敗。士檢依涉違反人工生殖法起訴林男吳妻。

檢方指出,林男及吳妻夫婦明知法律禁止從事居間介紹生殖細胞(包含精子、卵子)的營利行為,卻基於意圖營利而從事生殖細胞居間介紹,並在網路刊登前往烏克蘭地區進行人工生殖相關訊息,藉以招攬精子、卵子及代理孕母的需求者。

檢方指出,有對夫婦因瀏覽相關訊息,有尋找代理孕母代孕的生產計畫,便主動與林男及吳妻聯繫,雙方於去年3月1日見面,林男及吳妻居間介紹簽約可用烏克蘭籍女子卵子及商業代理孕母服務,合計約6萬3040美元;這對夫妻先後支付2萬7000美元(約新台幣81萬元),並於去年8月4日赴烏克蘭。

未料,林男及吳妻隨即不聞不問,導致代孕計畫失敗,這對夫妻因此提告。

檢方偵辦期間,林男及吳妻辯稱,單純提供資訊,並未居間以胚胎代孕獲利,但檢方查出,合約書中記載「7、8月團適用」的文字,不採信他們說法,日前偵結,依違反人工生殖法第31條意圖營利從事生殖細胞、胚胎之居間介紹罪嫌,提起公訴。(編輯:李亨山)109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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