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管理員酒駕又吸毒 遭判休職2年
2020/4/10 11:34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0日電)苗栗看守所徐姓管理員不避嫌與剛出獄收容人吃飯喝酒又吸毒後,赴苗檢要求安置收容人,與法警發生爭執。徐姓管理員辭職後遭移送懲戒。公懲會日前判決休職2年。
法務部移送書指出,苗栗看守所徐姓管理員在民國107年11月4日下班後,開車接送當天剛出所的羅姓收容人前往另名收容人住處吃飯喝酒後,再載送羅姓收容人前往苗栗地檢署,要求協助羅姓收容人安置事宜,因車輛停置問題與法警發生爭執而遭阻擋,並報警處理。
警方到場後,發現徐男身上有酒味並實施酒測,酒測值每公升0.36毫克,另在車上查獲吸毒器具;徐男坦承吸毒,並無償提供羅姓收容人。苗檢檢察官就徐男酒駕及吸毒犯行,分別處分緩起訴。
徐男隔年5月4日凌晨駕車違規左轉,遭員警攔查,又被查獲酒駕,酒測值每公升0.40毫克,法院判他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徐男同年10月辭職。
司法院公懲會認為,徐男身為監所管理員,與收容人私下酬酢、施用二級毒品,又屢犯酒後駕車的刑罰法律,他的行為足以使民眾有公務員不遵守法令,公務紀律鬆散的不良觀感,嚴重損害機關及政府信譽,判決休職2年。(編輯:李錫璋)10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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