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議員賴良洲涉賄選 二審逆轉當選無效確定
2020/3/18 14:26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8日電)宜蘭縣議員賴良洲被控107年中秋節期間送蘋果禮盒行賄選民,宜蘭地檢署對賴良洲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一審敗訴。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改判賴良洲當選無效確定。
全案分為刑事賄選罪嫌、民事當選無效之訴兩部分,刑事部分,一審依選罷法判賴良洲3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二審無罪,檢察官可上訴;民事部分,賴良洲一審當選有效,二審當選無效,不得上訴而確定。
本案緣於,賴良洲民國107年參選宜蘭縣議員,涉嫌於當年9月11日赴3名選民家送上蘋果禮盒行賄,賴良洲當年11月24日當選議員。
宜檢對賴良洲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宜蘭地院去年8月認定,賴良洲贈送價值新台幣240元的蘋果禮盒給選民時,順帶提到「拜託支持」等語,但尚不足認定有交付賄賂之意,判賴良洲當選有效。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認為,賴良洲偵查中曾就行賄3名選民自白認罪,3名選民也坦承賴有送禮盒及請託投票支持,3人事後翻供,但與事證不符,不足採信。
二審也認為,賴良洲因大量購買禮盒,得以每盒240元低價購入,但選民證稱禮盒市價約500至700元,賴良洲交付蘋果禮盒給投票人,自會影響投票人的投票行為甚明,改判當選無效。
二審特別指出,民事訴訟裁判不受刑事判決的認定,賴良洲刑事部分二審無罪,但本件民事訴訟是斟酌辯論意旨及調查證據的結果而為判決,縱與刑事判決為不同認定,亦依法有據。(編輯:李亨山)10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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