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男傳疫情假訊息 刑事局依法送辦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日電)台南一名50歲邱姓男子2月初在臉書發文,指稱有中國大陸學生回到台灣南部某大學的假訊息。刑事局接獲檢舉後偵辦,於2月25日查獲邱男,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裁處。
刑事局今天舉行破案記者會,偵查第七大隊副大隊長徐釗斌表示,2月7日接獲民眾檢舉,指一名邱姓網友於2月3日在個人臉書(facebook)上公開發布疫情假訊息。
邱姓網友在文中指稱「獨家新聞。整批的疫區中國學生在中國警察的護送之下。趁著夜色已經回到了○○大學校區。從此台南東區淪陷。最近旅遊請不要來台南」。
警方追查發現,發文者為台南無業邱男,他自行拍攝某大學前有群學生推行李走入校園的影片和照片,並公開發布在個人臉書供不特定人點閱。
除上述貼文外,還在影片內口述「中國大陸整群的中國留學生撤離回到某大學,非常可怕,這不是第一批,還有更多批的學生都已經先進去了,現在整個某大學淪為疫區,台南市東區已經淪陷」等言論。
經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於1月26日發布陸生暫緩來台等新聞,且再向此大學查證,此影片為參加校方舉辦營隊活動的國內學生,並非中國大陸留學生,邱男未加查證發文恐造成民眾恐謊。
刑事局去函衛福部疾管署確認邱男犯行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2月22日通知到案說明,邱男拒絕,但將上述臉書發文下架,全案依法函送台南市警察局移請台南地院簡易庭裁處。
刑事局指出,統計1月23日至3月1日止,全國警察機關偵辦武漢肺炎相關網路假訊息案件計150件,其中已移送78件、111人,其餘案件積極偵處中。
刑事局呼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布施行後,第14條明定「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刑事局提醒民眾於社群媒體發表疫情相關言論,應多加查證、小心謹慎,以免觸犯法令。(編輯:戴光育)109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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