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利用患者虛報健保診察費 檢方處緩起訴
2020/2/10 13:43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0日電)台中市柯姓牙醫師利用患者就醫機會,向健保署虛報診療費,不法所得新台幣22萬餘元,經健保署查出偵辦,檢方今天予以緩起訴,諭知柯女應向健保署支付40萬元、提供義診80小時。
台中地檢署緩起訴處分書指出,50歲柯姓女子為台中市北區一家牙醫診所負責醫師,牙醫診所並與健保署簽訂健保特約機構。
柯女自民國105年6月1日起至108年5月31日止,在診所內利用患者就醫機會,取2次健保卡卡號,增列1次就醫日期,經由網路申報的方式,向健保署虛報診察費,經健保署辦理補卡率異常專案,發現柯女經營的牙醫診所病患有異常,查出虛報金額5874元(健保點數6080點)。
柯女到案後自白,以同樣方式總計虛報逾500人次,共虛報不實診察費健保點數22萬2624點(21萬5230元),總計詐得22萬餘元,案件經健保署提出告訴偵辦。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審酌柯女態度良好、全部坦承,自願繳回不法所得,今天予以緩起訴處分期間2年,諭知柯女必須在緩起訴確定後,向健保署支付40萬元的損害賠償,並提供80小時的義診服務。(編輯:黃世雅)109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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