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開槍2死2傷 陳勇志獲減刑20年定讞
2020/2/10 12:25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0日電)男子陳勇志20年前在台南路易十三KTV開槍,造成2死2傷,最高法院去年判無期徒刑定讞,但檢察總長認為案件爭訟逾8年、符合速審法減刑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今改判20年定讞。
此外,陳勇志另被控犯下金錢豹槍擊案造成1死、普羅酒店槍擊案造成1死1傷,各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因此今天遭判20年徒刑定讞,並不會影響他原本無期徒刑的執行期。
全案緣於,陳勇志於民國87年3月12日凌晨,在台南市「路易十三KTV」620號包廂與王姓友人飲酒作樂,疑因聽聞王姓男子在618號包廂與周姓男子因債務問題發生爭論,並遭周男及其友人圍毆,持槍前往618號包廂。
陳勇志進入包廂後朝周姓男子等4人連開8槍,造成黃男、陳姓男子死亡,許姓男子、周姓男子受傷;陳勇志犯後逃亡中國大陸,99年遭押解回台。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二審,106年依殺人罪判陳男死刑,案經最高法院發回,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三審改判陳男無期徒刑,經上訴,最高法院去年6月間駁回上訴而定讞。(編輯:張銘坤)109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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