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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傷請假法官不准 張瑋返台報到遭限制出境

2020/1/15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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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5日電)統促黨總裁張安樂之子張瑋被控涉銀行法等案,去年12月27日以腳傷請假未出庭,北院法官諭令再不出庭將拘提通緝。張瑋返台13日赴北院報到,法官開臨時庭後,諭令他限制出境。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就張瑋妻子王姝茵涉案部分進行爭點整理,17日將就張安樂涉案部分進行審理。

全案緣於,張安樂父子等6人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銀行法等罪,遭台北地檢署起訴,案件由台北地院審理;北院去年12月27日開庭,傳喚張瑋,但他未到庭,委託律師提出中國的公證書及醫療證明,以張瑋目前腳踝扭傷,搭機、行走都不方便,向法官請假。

法官當時表示,張瑋可以坐輪椅出庭,「志玲姊姊受傷那麼重都可以搭飛機了」,北院很多癌症、化療、坐輪椅的當事人都想盡辦法出庭,北院無障礙設施完善,腳踝關節扭傷並不是無法到庭的原因。

法官當時告知律師轉告張瑋,必須在1月15日(今天)前提出因疾病不能搭機的證明,或同日自行到庭,否則可依法拘提、通緝,若張瑋提前返台,也要向法院通報。(編輯:方沛清)10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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