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道存可回家過年 法院裁定3千萬交保
2020/1/13 18:55(1/13 21:00 更新)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3日電)原本服刑期滿可出獄的前太電董事長孫道存,因另涉侵占罪被台北地院提訊後裁定羈押禁見。孫道存不服,提起準抗告,台北地院今天審理後,裁定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孫道存被控掏空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近新台幣200億元,最高法院判處孫道存有期徒刑3年定讞,於民國106年9月29日發監,原本今年1月1日服刑期滿出獄。
不過,孫道存另涉公益侵占案被檢方起訴,台北地方法院於出獄日提訊他開庭後,認定涉侵占金額逾1億元,除應負刑責外,未來可能面臨高額民事求償或刑事沒收,可能逃亡以規避民、刑事責任,裁定羈押禁見。
孫道存7日委託辯護人提出準抗告,主張應撤銷羈押,台北地院組成合議庭審理後,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本案受命法官下午召開訊問庭後,裁定新台幣3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天到派出所報到。(編輯:陳清芳)109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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