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5員警涉收賄包庇賭博電玩 公懲會判撤職
2019/12/21 11:23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1日電)前高雄市警局仁武分局偵查隊偵查佐蔣曜同等5名官警被控收賄包庇賭博電玩,被判7年至21年不等徒刑,並褫奪公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判決5人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至5年。
前仁武警分局偵查隊偵查佐蔣曜同、高鋒銘,前仁武分局行政組警員林旻諄、前鳳山分局督察組警務員陳志興、前鳳山分局警備隊巡佐許豐泉等5人,被控收受賭博電玩業者賄款,對業者「放水」不取締,或包庇遭臨檢業者過關。
高雄地檢署指揮廉政署、調查局高雄市調處偵辦後,將5人等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高雄市政府也將涉案員警停職,並移付懲戒。
最高法院今年9月間判處蔣曜同有期徒刑17年6月,褫奪公權6年;高鋒銘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3年;林旻諄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3年;陳志興有期徒刑21年,褫奪公權7年;許豐泉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6年。
公懲會審理後,認為蔣曜同等5人除觸犯刑事法律外,均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公務員應清廉之旨,判決蔣曜同撤職並停止任用5年、高鋒銘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林旻諄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陳志興撤職並停止任用5年、許豐泉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編輯:李錫璋)108122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