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結清運業者違法倒食品污泥 卜蜂員工遭起訴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6日電)彰化檢方查出卜蜂公司南投肉品加工廠蕭姓協理,委託福茂公司處理食品污泥,但業者洪女卻將污泥隨意倒在彰化縣芳苑鄉等地,事後蕭男及洪女遭起訴,卜蜂公司則獲緩起訴。
同案遭起訴的除了卜蜂公司南投肉品加工廠蕭姓協理外,還有卜蜂南投廠許姓經理、賴姓課長以及掮客黃男等人。
彰化檢警日前接獲報案,彰化縣芳苑鄉、埤頭鄉有多處空地遭傾倒廢棄物,檢方發現廢棄物為食品加工污泥,循線查出包括卜蜂公司食品業者委託業者處理污泥,不過檢方仍在調查除了卜蜂公司以外的其他食品業者,是否知情福茂公司業者違法處理污泥。
根據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今天公布的起訴書,卜蜂公司南投肉品加工廠每個月都會生產大量食品加工污泥,蕭姓協理自民國106年上任後,因原本負責處理污泥的2間公司要調漲處理費用,便透過掮客黃男介紹,將每個月生產的550公噸食品加工污泥,委託給福茂公司洪姓女負責人處理。
檢方查出,福茂公司除了以較低價處理污泥外,公司每個月也會依污泥噸數讓南投廠抽取佣金,而福茂公司雖領有可處理污泥許可證,卻沒有把食品污泥製作成肥料的能力,但福茂公司仍派卡車前往卜蜂南投廠載運污泥。
福茂公司為逃避查緝,還和蕭姓協理等人商量在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處理加工污泥造假,要求卡車載運污泥時把車上GPS關掉,然後把污泥載到彰化縣芳苑鄉、埤頭鄉以及台南市等地傾倒,檢方估計,被亂倒的卜蜂污泥總計約有3000多噸,不法所得高達新台幣5000多萬元。
檢方指出,涉案被告中,擔任掮客的黃男明知福茂公司違法處理食品污泥,卻為了抽取高額佣金,拉攏卜蜂蕭姓協理,且把大量污泥送到福茂公司處理,審酌黃男在本案中地位、犯後未知悔改及其對環境破壞,建議從重量刑執行有期徒刑5年。
至於卜蜂公司蕭姓協理,因和黃男連成一氣,不找其他合法大廠收受食品加工污泥,配合清運業者聯合不申報食品加工污泥去向,事後又否認犯行,請法官量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而洪女僅以取得肥料證及再利用登記檢核許可等文件,大量收取來自食品業者等大廠的食品加工污泥,導致彰化縣多達10處土地遭污染,且在公司被查獲前,隱匿帳戶不法所得,被查獲後還密集提領現金隱匿不法財產,建請法官從重量刑,裁處有期徒刑5年。(編輯:洪學廣)108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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