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開空頭公司偽造發票 3年領逾1500萬獎金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30日電)曾男和盧男涉開空頭公司購買空白發票,等到發票開獎後,再找出相同號碼的中獎發票,偽造銷售金額和公司章,並安排員工領取獎金,3年多領走約1500多萬元獎金。
彰化地檢署今天指出,檢察官昨天前往曾男、盧男所設的空頭公司搜察,並約談曾男、盧男2名主嫌以及楊男等10名員工,訊後向彰化地方法院聲押主嫌曾男及盧男,但法院裁定羈押盧男,曾男則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
檢方指出,曾男和盧男了解統一發票中獎後的兌換獎金流程,發現稅捐單位只會追查開出中了超過20萬元以上獎金的公司,於是虛設7家從事加水站業務的空頭公司,每一期並花20多萬元購買空白統一發票,等到開出中獎發票,盧男等人再找出相同號碼發票,偽造銷售金額和公司章,派員工當人頭去郵局、銀行和便利商店等地領獎。
檢方還查出,盧男等人從民國105年11月開始派員工當人頭持偽造發票領獎,已兌換發票達5萬9203張,兌換金額總計高達1596萬5800元,每張兌換金額也從200元到20萬元不等。
由於盧男等人派出的人頭員工大多拿統一發票領取最低200元獎金,國稅局等單位難以發現異狀,這次是盧男員工多次拿同一公司開出的發票領取200元獎金,才有人向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通報,國稅局發現異常後會同檢警單位調查,循線查出盧男等人。
檢方指出,檢察官率領彰化縣警察局刑警大隊等單位,前往曾男等人開設的空頭公司及住處等18處地點搜索約談,查扣發票打印機、空白發票等證物,並約談曾男、盧男以及公司員工楊男等10多人。
檢察官認為盧男等人涉犯組織犯罪條例、商業會計法及刑法加重詐欺等罪嫌,昨天晚上向法院聲請羈押盧男和曾男,楊男等人則諭令2萬元到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彰化地院今天裁定盧男羈押,曾男以10萬元交保。(編輯:洪學廣/李亨山)10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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