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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國勇指潑漆嫌構成犯罪組識 北院:證據不足

2019/9/30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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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香港歌手何韻詩遭潑漆案,北院今晚裁定兩嫌交保,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失望,認為已構成犯罪組織。北院回應,卷內證據(檢方舉證)不足,檢方若抗告,依法辦理。

台北地檢署指出,檢察官將於收受北院裁定書後,依法進行後續偵查作為及慎審研議是否提出抗告。

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對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失望,這些分子的犯罪組合,已構成犯罪組織,希望檢察官能提起抗告;警政署表示,相關證據顯示幕後教唆者尚未到案,兩嫌交保恐有串證、湮滅證據之虞,將建請檢察官即時提出抗告。

台北地方法院指出,本案就被告是否涉犯犯罪組織法部分,經法官審酌卷內證據,認為尚未達到釋明的程度,因此不予採認。

至於徐國勇及警政署均希望檢察官提起抗告部分,台北地院指出,如有收受檢察官的抗告,將依法辦理,檢送台灣高等法院審理。(編輯:黃世雅)10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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