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韻詩潑漆案兩嫌交保 北檢提抗告
2019/10/1 11:00(10/1 11:12 更新)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日電)香港歌手何韻詩日前參與遊行時遭潑漆,警方逮捕涉案男子胡志偉及梁太富,檢方複訊後聲押禁見。北院昨天裁定胡男20萬元交保、梁男10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今天提出抗告。
台灣多個公民團體9月29日在台北市舉行「929台港大遊行:撐港反極權」集會,何韻詩受訪時突遭一名蒙面男子潑紅漆,警方現場逮捕涉案的胡志偉和梁太富。
警方昨天將胡、梁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認定兩人涉犯組織犯罪防治條例、妨害名譽及毀損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滅證串供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召開羈押庭後認定,組織犯罪等部分檢方舉證不足,且兩人對妨害名譽及毀損認罪,沒有羈押必要,裁定胡男新台幣20萬元交保、梁男10萬元交保。(編輯:張銘坤)10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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