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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連鎖鵝肉店縱火案釀2死 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2019/9/9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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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9日電)土城連鎖鵝肉店「鼎玉鉉」2年前遭人潑漆引發火警,造成2死3傷慘劇。3名被告二審分別被判處11年至15年不等徒刑。最高法院今天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蔡姓男子等3嫌因債務問題,多次討債未果,民國106年11月30日晚間到土城連鎖鵝肉店「鼎玉鉉」,對爐火潑灑摻有香蕉水的紅漆,引發大火,火勢從1樓往上延燒至2、3樓,造成2死、3人輕重傷。

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定3嫌有不確定殺人故意,依殺人罪嫌起訴。新北地院一審判處蔡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恐嚇罪判刑2月;林姓男子15年有期徒刑、黃姓男子13年有期徒刑。

全案上訴到台灣高等法院,蔡姓主嫌認罪又賠償被害人新台幣100萬元,改依殺人罪改判15年徒刑,林姓男子及黃姓男子則改判11年至13年不等刑期。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二審將重傷罪變更為殺人未遂罪未告知被告法條變更,且殺人罪與其他輕罪想像競合時,未對輕罪部分一起量刑,因此撤銷原判決殺人罪部分,發回高院更審。(編輯:方沛清)108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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