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磚剝落砸毀擋風玻璃 屋主判賠修車費
2019/8/10 13:59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0日電)鍾姓車主不滿車窗遭公寓外牆剝落磁磚砸毀,向黃姓屋主求償。士林地方法院認為,黃姓屋主屬共同侵權行為人,日前判決黃姓屋主賠償2萬8000餘元的修繕費、交通費,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鍾姓車主今年4月發現停放在台北市一處巷弄內的自小客車後擋風玻璃破碎,起因於一旁的公寓外牆屋簷磁磚剝落,向黃姓屋主求償修車費用與修車期間的交通費用,共計新台幣6萬6000餘元。
承審法官認為,經台北市政府建築管理工程處勘驗,肇事磁磚原本附著在公寓外牆,而且是公寓外牆牆壁中心以外的部分,屬該公寓區分所有權人所共有。
法官認為,公寓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就共有部分的房屋外牆負修繕維護責任,卻疏於注意導致車輛受損,為共同侵權行為人,依法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車主可以向其中一人或數人請求全部或部分損失的賠償給付。
判決書指出,鍾姓車主向黃姓屋主求償於法有據,至於黃姓屋主賠償後,如何向公寓其他區分所有權人求償,與本案無關。
法官審酌鍾姓車主提出的修車單據與計程車費用收據,認為黃姓屋主應賠償修車費用1萬2632元,及計程車代步費用1萬5725元,總計2萬8357元。(編輯:李錫璋)108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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