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師欠勞健保費不繳 管收一天還150萬元
2019/8/8 16:55(8/8 17:20 更新)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8日電)楊姓建築師積欠勞健保等費用271萬元不繳納,昨天經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聲請管收獲准。楊妻今天先行繳納150萬元,餘款辦理分期繳納,台北分署下午隨即釋放楊男。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新聞稿指出,楊姓建築師獨資經營建築師事務所,自民國105年起滯納勞、健保費及勞工退休金,經勞工保險局及中央健康保險署陸續移送執行,截至昨天,滯納金額已達新台幣271萬餘元。
台北分署調查,楊姓建築師106年度所得總額多達482萬7200元,退稅款69萬餘元更直接退入配偶帳戶,但都未用來繳納滯欠款項;此外,楊男106年間提領高達百萬元現金去向不明,員工則指稱楊男每月喝酒花費高達百萬元。
台北分署認為,楊姓建築師已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的管收要件,且楊男屢次通知未到,承辦人員聲請拘提獲准,昨天將楊男拘提到案,並聲請管收。
楊姓建築師昨天晚間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管收,配偶今天即到台北分署洽談繳款事宜,提出先行繳納150萬元,餘款分期繳納方案,台北分署核准清償方案,並於辦妥相關手續後,下午通知管收所釋放楊姓建築師。
台北分署呼籲,民眾對於滯納稅捐、費用或罰鍰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應依規定繳納,勿心存僥倖,如有處分或隱匿財產等事由,執行署必將強力執行,聲請管收,以落實公權力,確保國家債權。(編輯:戴光育)108080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