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姊弟雙屍案 涉案父死亡不起訴
2019/7/25 15:26
(中央社記者葉臻新北25日電)新北市泰山區4月21日發生小姊弟兩童雙屍命案,40歲吳姓男子涉嫌殺害7歲兒子和10歲女兒後跳海自盡,由於吳男已死亡,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法僅能將他以不起訴處分。
新北地檢署調查,吳男與妻子離婚後,和7歲兒子同住在泰山,前妻則負責照顧10歲女兒,今年4月19日女兒到吳男家中與父親、弟弟團聚,卻沒有按時返家,家屬21日上門找尋,竟在床上發現兩童遺體,吳男逃逸無蹤。
檢調連日展開追查,發現吳男搭計程車至三芝區淺水灣一帶,經過追查,23日在金山海邊發現吳男遺體,檢方相驗後,確認吳男是生前落水,小姊弟則是被枕頭或棉被等軟性物悶壓,導致窒息、呼吸衰竭死亡。
新北地檢署認吳男涉犯殺人罪嫌重大,但因吳男並未留下遺書,殺害兒女動機仍不明,但因吳男已輕生死亡,依法只能將他以不起訴處分。(編輯:黃世雅)10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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