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殺警案 北檢傳喚8被告發監執行
2019/6/5 11:02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5日電)喧騰一時的北市夜店殺警案,最高法院3月間駁回蕭叡鴻等57名被告上訴。台北地檢署今天傳喚遭判刑定讞的蕭叡鴻等8名被告到案發監執行,其餘被告將分3批傳喚到案執行。
北檢今天傳喚8名被告,包括被判刑13年的蕭叡鴻、判刑12年的周譽騰、判刑9年的易寶宏以及判刑8年8月的萬少丞等人。
由於判刑定讞被告共57人,北檢規劃分4梯次陸續執行,除了今天第一波的發監行動,另安排本月6日、10日、13日陸續傳喚其他判刑定讞的被告。
全案緣於曾威豪與劉芯彤於民國103年9月13日凌晨,在台北市松壽路一家夜店與安管人員發生衝突,事後蕭叡鴻糾眾前往尋釁鬥毆;員警薛貞國得知後到場處理,遭曾男等「中山好青年」群組成員圍毆致死。
台灣高等法院106年12月28日針對曾威豪等68名被告做出二審判決,曾威豪等40人被依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罪判刑,曾威豪判刑10年,劉芯彤判刑9年,另28人則以在場助勢罪判刑,
68名被告中,林立凡上訴第三審於107年3月被駁回,判刑9年定讞,成為本案首名定讞的被告。
檢察官另針對曾威豪等67名被告提起上訴,最高法院3月間將曾威豪、劉芯彤等9人部分發回高院更審,駁回蕭叡鴻等57人上訴,分處2月至13年不等有期徒刑定讞,另判決已死亡的陳致霖公訴不受理。(編輯:張銘坤)10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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