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公會:檢察權獨立行使 不容外力介入
2019/5/20 17:32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0日電)監察院日前以認事用法有重大違誤等理由彈劾檢察官陳隆翔,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13個地方律師公會今天發表聯合新聞稿,強調檢察權獨立行使,不容外力介入干涉。
監察院14日以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於彰化地檢署任內,偵辦曲棍球協會相關人員侵占公款案件時,認事用法有明顯重大違誤,並嚴重違反辦案程序,對陳隆翔提出彈劾。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基隆、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屏東、台東、花蓮、宜蘭等13個地方律師公會,今天發表聯合新聞稿。
律師公會指出,依大法官會議釋字第325號解釋理由書,檢察官的偵查與法官的刑事審判,同為國家刑罰權正確行使的重要程序,兩者具有密切關係,除受檢察一體拘束外,對外獨立行使職權,也應同受保障。
律師公會表示,如果對檢察官的認事用法有所不服,應循正當司法程序救濟,監察院指摘檢察官認事用法及辦案程序,侵犯檢察權核心領域,有逾越監察權行使範圍之虞,恐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
律師公會認為,政治因素或其他不當因素介入檢察權,容易造成檢察官不敢獨立行使職權的寒蟬效應,監察委員行使監察權時,應客觀超然獨立,不宜對於檢察官的認事用法是否違誤而進行彈劾,以免不當侵害檢察權獨立行使,讓檢察權核心價值的公平正義受到阻礙。(編輯:張銘坤)10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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