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案二審開庭 胡睿兒:妻子懷恨在心
2019/5/14 15:38(5/14 17:41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4日電)藝人胡睿兒被控撿屍性侵案,一審遭判刑2年,經上訴,高院二審今天開庭,胡庭訊後說,案件內容不能說,他做錯事情,妻子懷恨在心,他不擺爛,盡力照顧孩子,最近忙接案寫歌。
全案緣於,胡睿兒去年6月間在台北市信義區一家夜店飲酒而結識被害女子,2人離開夜店後,到大樓樓梯間時,女子酒醉癱軟,趴在胡睿兒身上,胡睿兒見女子酒醉無力反抗,對女方乘機性交得逞。
檢方起訴後,一審台北地院審理期間,胡睿兒坦承犯罪,以新台幣40萬元和被害人和解並請求緩刑,但法官審酌被害人未完全原諒胡睿兒等因素,判胡睿兒2年徒刑,不給緩刑。
全案經上訴,由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首次開庭,因性侵案件,不公開審理,胡睿兒在庭訊後受訪表示,案件內容不能說,他做錯事情,妻子對他懷恨在心,他沒因此擺爛,他反而極盡所能做到最好,讓妻子可以多休息,他會多抱及揹孩子,在星期六、日的家庭日時,就是陪著自己父母或是岳父母等一起出遊。
胡睿兒說,最近生活很平淡都在家裡,早上起來顧孩子,然後有接一些政府標案,不露臉的,主要是寫歌作曲,有和饒舌團體玖壹壹聯絡,如果他們有上來台北,就會約見面;他說,感覺朋友變少了,希望還當他是朋友的人,可以跟他聯絡。
至於,因違約判賠62萬元給前公司,胡睿兒說,當初太年輕,合約沒看清楚,很感謝前公司幫助才有癡情玫瑰花這些歌。(編輯:方沛清)10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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