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作劇拍持槍逼車上傳網路 3男遭送辦
2019/4/16 15:17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6日電)29歲李姓男子日前夥同友人拍持槍逼車影片,並放在爆廢公社供人瀏覽。台北市警方獲報後查緝,發現整起案件為李男起意惡作劇,警方今天詢後依恐嚇公眾等罪嫌把李男等人送辦。
台北市警察局南港分局召開記者會,偵查隊副隊長林顏興表示,獲報網路社群的爆廢公社群組內有民眾貼出一段持槍逼車影片,經查,影片時間是在14日凌晨,地點為市民大道7段附近路口。
警方查出,拍攝影片的是29歲李姓男子,當天李男夥同蔡姓友人拍攝持槍逼車影片,事後再傳給林姓友人後,並上傳至網路,供人瀏覽,掌握情資後,通知李男等3人到案,他們供稱,拍攝影片只是想惡作劇,並未真的發生持槍逼車狀況。
警方詢後依恐嚇公眾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罪嫌,把李男等人函送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南港分局分局長吳慶鴻表示,上傳不實影片恐造成市民恐慌,且也會誤觸法網,呼籲此風不可長,警方若掌握相關情資,也會積極偵辦。(編輯:方沛清)1080416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