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宏專案越南客集體脫團 雄檢起訴4人通緝27人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5日電)觀宏專案越南旅行團去年底入境後集體脫團,高雄地檢署經連月偵辦今天偵結,依藏匿人犯及違反就業服務法等罪起訴4人。另通緝同案27名涉案人;受僱載運司機等人則獲不起訴。
起訴書指出,越南河內市一家旅行社梅姓女經理對外招攬經濟狀況不佳、來台工作而非旅遊的越南籍人士20人,並收取每人1000至3000美元不等簽證費用,透過越南當地旅行社組團依國內東南亞國家優質團體旅客來台觀光作業簽證規範(觀宏專案),去年12月11日向交通部觀光局及外交部領務局申請簽證。
梅女取得這20名越南籍人士觀光電子簽證後,其中1人於去12月15日自行持簽證自台中機場入境,其餘19人於12月21日在梅女帶團下自高雄國際機場入境後隨即全數脫團。
梅女並與其蕭姓夫婿在新北市三重區住處內,藏匿其中2名越南籍人士數日,另安排1名越南籍人士至桃園市蘆竹區從事搬運工作。
鄭姓越南華僑與越南河內市一家旅行社阮姓業務,共同或各自對外招攬經濟狀況不佳、來台工作而非旅遊的越南籍人士共33人,並收取每人1000至2500美元不等簽證費用後,透過越南當地旅行社組團依觀宏專案於去年12月13日向交通部觀光局及外交部領務局申請後,取得33名越南籍人士觀光電子簽證,並帶這33名越南籍人士於去年12月23日自桃園機場入境。
這33名越南客入境當晚南下高雄市三民區、鹽埕區飯店下榻後,隨即由鄭男、阮男自行或以新台幣5000元至8000元不等價格,僱請不知情司機3人,駕車搭載這些越南籍人士北上桃園、雲林等處藏匿。
阮男另以須清償簽證費用為由扣押數名越南籍女性護照,迫使她們在桃園市中壢區某飯店從事性交易,並加以非法剝削。
4個大型越南旅行團分別於去年12月21日及23日入境高雄,4團共153人有152人脫逃,扣除1人未失聯,以及3人自行出境,有148人失聯。(編輯:陳俊碩)1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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