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男殺前妻與新歡 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2019/1/16 19:16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6日電)龍姓男子懷疑越南籍前妻在離婚前即與楊姓男子交往,加上前妻欠錢未還,持刀殺害兩人。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審結宣判,龍男維持一審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龍男於2016年5月與前妻裴女離婚,之後兩人仍有聯絡,裴女向龍男借款2萬美元,並匯到裴女哥哥的越南帳戶。因裴女遲未還錢,龍男於2017年5月29日持菜刀到裴女住處催討借款。

檢警查出,龍男到場後發現裴女與楊男同住一起,懷疑兩人在他們離婚前已交往,雖然對方都否認,龍男相當氣憤且認為裴女是假意要與他復合,卻是欺騙他的感情與金錢,持刀砍殺兩人,再打電話向警方報案自首,並請求救護車到場救護,兩人仍因傷重不治。

一審考量龍男犯案後曾打電話自首,並要求派救護車救護,且願將名下房產變賣賠償被害人家屬,並有侮意,依兩個殺人罪判無期徒刑,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審結宣判,維持無期徒刑原刑度,可上訴。(編輯:孫承武)108011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