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腦死器捐 警署:比照因公殉職撫卹
2018/11/27 17:09(11/27 22:41 更新)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7日電)國道公路警察局楊梅分隊員警王黃冠鈞23日執勤時,遭後方車輛高速追撞,院方判定腦死,家屬決定器捐延續大愛。警政署長陳家欽今天說,將比照現職員警「因公殉職」撫卹。
國道公路警察局楊梅分隊3名員警23日凌晨1時許前往國道1號南下湖口路段處理故障車輛,但在其中一名員警下車擺放三角錐時,後方一部汽車卻高速追撞警車,波及車內兩名員警,21歲的王黃冠鈞經醫院搶救4天後判定腦死,家人今天決定讓王黃冠鈞器捐延續大愛。
警政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陳家欽在完成選舉維安任務的25日上午就立即趕赴探望王黃冠鈞,並向他的父母承諾將請長庚醫院醫療團隊務必提供王黃冠鈞最佳醫療;不料今天仍失去一位正要大放異彩的年輕優秀員警,陳家欽深感遺憾、不捨。
對於外界認為這起事件也曝露尚未拿到任官令的實習警員權益問題。陳家欽也立即召開會議指示,將依照相關法規,讓王黃冠鈞比照現職員警「因公殉職」的規定辦理。
同時,其他有關追晉職務、楷模獎章、國旗覆蓋等程序,也會全力協助家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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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欽也要求,請國道公路警察局檢討、修正,思考如何提供同仁更安全的執勤方式與環境,以避免憾事再次發生。
警政署表示,國道公路警察因其特殊執勤環境,導致勤務性質具高度危險及無法預測性,為提升員警士氣及鼓勵勇於任事,警政署也積極努力爭取「國道警察危險加給」,內政部長徐國勇也正盡全力溝通爭取中。(編輯:翁翠萍)10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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