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跑樁腳拘提到案 法官裁定羈押禁見
2018/11/5 21:33(11/5 21:51 更新)
(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市5日電)嘉義縣新港鄉林姓民眾涉嫌買票賄選,檢察官日前傳喚時,林姓樁腳逃逸無蹤,今天被警方拘提到案,由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嘉義地檢署今天發布訊息指出,檢察官葉美菁於本月2日指揮警調單位,查獲林姓樁腳為嘉義縣新港鄉某鄉民代表參選人現金買票。
檢方表示,林姓樁腳於10月間以每票新台幣500元代價向熟識的選民買票,檢察官於本月2日傳喚相關選民到案,並查扣賄款2500元,但傳喚林姓樁腳時,林姓樁腳竟逃逸無蹤。
林姓樁腳今天被警方拘提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林姓樁腳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今天傍晚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持續追查賄款來源。
嘉義地方法院今晚發布訊息指出,有關新港鄉林姓樁腳違反選罷法一案,經法官訊問後,被告否認犯行,但因證人指證歷歷,足以認定被告犯嫌重大。
法院表示,審酌林姓樁腳經濟情況不佳,應無自行買票能力,可見幕後有未到案的金主,被告顯有與金主串證的可能,因此裁定羈押禁見。(編輯:翁翠萍)107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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