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法院裁普悠瑪司機交保 檢:再研議是否抗告
2018/10/24 18:38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24日電)宜蘭地方法院昨天裁定台鐵6432車次普悠瑪列車尤姓司機,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候傳。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表示,今天已收到裁定書,將再研議是否提起抗告。
宜蘭地檢署偵辦普悠瑪列車出軌事故,認為尤姓司機員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逃亡之虞,22日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向宜蘭地方法院聲押禁見;宜蘭地院漏夜開庭,23日清晨裁定尤男以50萬元交保。
江貞諭今天說,檢方在下午已受到法院裁定書,將再研議後決定是否提起抗告。(編輯:卞金峰)10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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