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倒車撞死幼女深感自責 檢方不起訴
2018/10/19 14:49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19日電)宜蘭南澳吉姓婦人在今年9月開車倒車時,不慎撞死未滿兩歲的女兒,事後她除向警方自首之外,在檢方調查時也深感自責。檢方認為,吉女無再施以刑責的必要,不起訴處分。
宜蘭地方檢察署今天公布不起訴書指出,吉女於今年9月5日上午8時46分倒車時,沒有注意到當時未滿兩歲的女兒正在車子後方,不慎撞及女兒。
吉女發現後,緊急報警將女兒送往羅東聖母醫院急救,但幼女因頭部外傷、顱骨及左顏面挫傷等傷害,經醫師搶救後仍於當天上午宣告不治。
檢警調查,吉女當時酒測值為0,她除在事後向警方自首之外,也坦承因為自己疏忽才會釀禍。
不起訴書指出,吉女雖觸犯刑法過失致死罪嫌,但她責己已深,無再施以刑責必要,因此對吉女做出不起訴處分。(編輯:李錫璋)10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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